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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省管项目这个“牛鼻子”

——聚焦members48365365“督察+调研”新探索
发布时间:2018-06-27      来源:      作者:江国栋 曹子荣 冯培丽 刘朝功 王 硕        打印       分享到

  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成立以来,紧紧围绕监督检查省级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等工作职责,以探索创新为轮、勇于担当为翼,持续推进土地督察业务工作在实践中与时俱进、完善提升。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在聚焦省级政府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去年以来对河北省探索开展省管重点项目全覆盖督察调研,实现了抓点带面的积极成效。

  从分析项目到发现问题

  省管项目是用地大户,用地情况是省级政府管地用地理念和作为的直观反映。2017年以来,在开展全覆盖督察的基础上,members48365365对河北省2013~2015年实施的353个当年拟开工省管重点项目进行了全覆盖督察调研分析。

  members48365365督察发现,河北省省管重点项目实施中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实施效率不高。省政府要求列入省管重点项目必须具备当年开工条件,而当年实际开工项目仅占项目总数的24.9%;2013年计划实施的一些项目,至2016年仍未开工,占当年项目总数的25.6%。二是下达的计划指标利用效率不高。较大数量的计划指标被挪用、沉淀,占省政府下达指标总数近30%。三是存在部分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违法违规用地的项目、面积分别占开工项目总数、面积的34.4%和17%。此外,部分项目用地闲置,万余亩项目用地未按规定进行土地预审。

  从实地核查和调查研究具体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项目因前期工作不充分导致土地批供后不具备开工条件,或因企业资金不足、投资意愿不强等自身原因不愿意履行土地批供手续;部分项目未按照省政府要求进行选址,需等待调整城市规划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些项目因征地拆迁工作影响办理供地手续,企业无法进场施工;有的项目由于占补平衡指标难以解决,未能组卷报批:指标下达后依法用地涉及项目选址、规划调整、获取占补平衡指标、组卷报批、征地实施、土地供应等多个环节,时间较长;有些项目因急于建设而违法用地,有些项目因市场变化、企业改变计划而取消。

  针对督察调研发现的问题,members48365365建议河北省政府加强省管重点项目审核把关,适当改革计划指标支持方式,由事先下达变为事后奖励,并对省管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流程进行优化。

  从调研报告到改进管理

  members48365365将督察调研相关情况报部后,部领导指示向河北省政府通报。河北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省发改委及省国土资源厅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改进工作、用好政策。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与省发改委迅速制定方案,共同行动,对问题整改进行督导,联合开展2013~2016年省管重点项目建设和用地情况摸底调查,厘清每个项目建设用地情况。同时,组成4个联合督导组,深入一线和企业,对列入调研报告问题清单的项目逐一核实问题、分析原因、督导整改;强化协同联动,共同研究商议省管重点项目管理的改进措施,征求地方政府对督察调研报告所提问题和建议的意见等。

  2017年,河北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向省政府上报《关于省重点项目建设进展和用地情况的核查报告》,提出优选项目、完善政策、创新管理、破解瓶颈、改进服务等保障服务措施。随后,《河北省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奖励试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项目建设转型升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先后出台,对省管重点项目管理机制和用地保障方式进行了改进。

  加强省管重点项目审核把关,创新项目遴选机制。市县发改部门加强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评价、安全评价、节能审查等相关要件审核,聘请国土、规划方面专家进行把关,确保要件真实可靠。同时,加强项目投资规模审核,确定合理投资规模,做到建设内容、投资额度、用地需求相匹配,避免建设单位为争列省重点项目虚增投资。

  实施全程管理服务,动态调整省管重点项目数量。对新开工项目,加大协调力度,尽早完善前期规划、土地、环评手续,尽量杜绝违法开工现象;对已开工尚未竣工的项目,按季度统计投资完成和项目进展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直至项目建成投产;对续建项目,增加现场督导频次,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力促投资额度与建设进度相匹配。对不能如期开工的计划新开工项目、投资进度和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续建项目及不能落实占补平衡指标的项目,取消其省管重点项目资格,及时收回用地指标。实行动态管理、滚动递补、形成“新陈代谢”机制。

  改进计划指标支持方式,由事先下达变为事后奖励。市、县先行保障计划指标,待项目完成供地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后,项目所在县(市、区)国土、发改部门即可联合逐级提出用地指标奖励申请。

  加大用地前期工作力度,保障省管重点项目如期开工。各市提前储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按期完成土地整治计划,优先保障省管重点项目占补平衡指标,与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匹配使用。同时,切实履行征地工作主体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单位资金实力、投资意愿、征地难度等进行综合评估,主导建设项目在规划建设区内科学选址,做好征地一系列准备工作,力争尽早组卷上报进入审批环节。

  既要发现问题又要解决问题

  “开展对河北省省管重点项目的督察调研,是members48365365落实‘监管就是服务、既要发现问题又要解决问题、尊重和落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等理念的积极实践。”谈及对河北省省管项目用地情况督察调研工作,members48365365局长孙家海表示。

  落实“监管就是服务”,需要统筹督察工作目标和地方发展大局。省管重点项目是地方“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支撑,是省级政府工作的“牛鼻子”。以此为督察工作的着力点和着眼点,能够有效牵动省级政府的神经,充分发挥督察作用,获取工作认同,体现督察价值。在凝聚共识的基础上,督察机构与地方政府逐步构建形成协同治理,良性互动,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立足“医患关系”,深入剖析督察发现问题的症结,开出的方子才最管用。在对省管重点项目用地的督察调研中,督察组坚持从项目立项和指标下达开始,对与用地有关的全业务链条进行调研和分析,聚焦矛盾凸显的地方,把问题挖深研透。在此基础上,对症下药,打通关节,疏通堵点,发挥标本兼治作用,实现“既发现问题又解决问题”的目标。

  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才能推动管地用地体制机制优化重塑。尊重地方政府管地用地主体责任,需要不断督导省级政府推动地方相关职能部门衔接配合,加强管地用地综合统筹力度,不断优化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体系,强化各职能部门顾全大局、敢于担当的意识,推动地方土地管理体系重塑。

  事实表明,规范省管项目用地行为,省级政府带头依法管地、节约用地,抓住了重点环节,理顺了内在逻辑,激活了源头动力;“督察+调研”的新探索,兼顾了发现问题与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的统一,是落实“土地督察机构要坚持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重,把解决问题作为土地督察工作的根本目的”要求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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