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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公告

2011年 第 22 号
发布时间:2011-07-21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作者:        打印       分享到

  2011年1~6月份全国住房用地计划执行情况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国土资源部对各省(区、市)2011年1~6月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现公告如下:

  一、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完成总量同比略有增长。根据各地上报数据,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2011年1~6月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完成57406.82公顷,与去年同期(56108.22公顷)相比增加2%,同比增幅较大的地区有新疆建设兵团、山西、海南、新疆、福建、青海等。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完成增长明显。上半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完成16476.92公顷,与去年同期(13316.80公顷)相比增加24%,确保了项目建设用地。同比增幅较大的地区有云南、新疆建设兵团、山西、福建等。

  三、整体上看东部地区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率略高。从全国情况看,东部地区计划执行率略高,其中,贵州、云南、江苏、北京、福建等计划执行率较高,分别达到47%、47%、43%、43%、41%。

  从供应节奏看,一般一季度为供地的低谷,二季度土地供应开始增加,三、四季度达土地供应的高峰。因此,虽然上半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仅完成了26%,但按照正常的计划供应节奏,下半年住房用地供应将会增加。从去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供地节奏看,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解和中央补助资金下达时间的影响,三、四季度为供地高峰,且目前供地计划执行已经有效满足了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需求。

  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地住房用地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有效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201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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